新修订的《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8月1日起实施

作者:英子  来源:本站  发表时间:2019-7-3 9:28:21   浏览: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革新、优化收营商环境,国度务总局日前修订出台《征税效劳投诉管理方法》,对征税效劳投诉工作停止标准和优化,进一步进步监视投诉质效,更好维护征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   国度税务总局征税效劳司有关担任人表示,此次修订出台的新方法扩展了征税效劳投诉范围,投诉边境更明晰;拓宽投诉渠道,主体权责更明白;标准受理流程,办理时限再紧缩;树立快速机制,投诉更高效。新方法将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方法明白,征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当事人对征税效劳的投诉范围,除了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实行征税效劳职责过程中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外,还包括对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效劳言行及其效劳质效的投诉。例如,对税务效劳言行不契合文化效劳标准恳求等行为均可投诉。
      新方法规则,投诉人可以经过网络、电话、信函或者当面等方式提出实名投诉,既可以向本级税务机关提交,也可以向其上级税务机关提交。税务机关应于收到投诉后1个工作日内决议能否受理,按照“谁主管、谁担任”的准绳办理或转办。
      新方法将各类投诉的办理时限全面紧缩50%:受理检查环节由2个工作日紧缩为1个工作日,效劳质效、权益维护类投诉的办理时限从20个工作日紧缩到10个工作日,效劳言行类投诉的办理时限从10个工作日紧缩至5个工作日。
      新方法明白了快速机制,关于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未准确控制税收法律法规等招致征税人应享未享税收优惠政策的,自然人提出的个人所得税和社保费及非税收入征缴效劳的投诉,税务机关应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此外,投诉人以为投诉结果显失公正的,可以向上级税务机关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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