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税人享福“六税一费”优惠实行“自行判别、申报享福、有关材料留存备查”办理方式,申报时没有须再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材料。征税人根据详细政策规则自行判别能否契合优惠条件,契合条件的,征税人申报享福税收优惠,并将有关材料留存备查。
二、征税人对“六税一费”优惠事项留存备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当法律义务556498。
三、各级税务机关根据国度税收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性文件等规则展开“六税一费”减免税后续管理。对不应当享福减免税的,依法追缴已享福的减免税款,并予以相应。
四、城镇土地运用税、房产税困难减免税不适用上述规则,仍按照现行规则办理。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印花税管理规程(试行)》(国度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7号发布,国度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正)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耕地占用税管理规程(试行)》(国度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号发布,国度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正)第四十一条、四十二条、四十三条,《车船税管理规程(试行)》(国度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3号发布,国度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正)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相应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