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税务总局25日发布通知,明白租入固定资产进项
税额抵扣等
增值税政策。自2018年1月1日起,征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普通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
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
通知提出,自2018年1月1日起,征税人已售票但客户逾期未消费获得的运输逾期票证收入,按照“交通运输效劳”交纳增值税。征税人为客户办理退票而向客户收取的退票费、手续费等收入,按照“其他现代效劳”交纳增值税。
自2016年5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征税人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将承包地流转给农业消费者用于农业消费,免征增值税。通知下发前已征的增值税,可抵减以后月份应交纳的增值税,或办理退税。
通知明白,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效劳、发作的局部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照以下规则肯定销售额:提供贷款效劳,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获得的股票(不包括限售股)、债券、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理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买卖日的股票收盘价(2017年最后一个买卖日处于停牌期间的股票,为停牌前最后一个买卖日收盘价)、债券估值(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债券估值)、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钱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通知规则,自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征税人为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借款、发行债券提供融资担保获得的担保费收入,以及为上述融资担保(以下称“原担保”)提供再担保获得的再担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再担保合同对应多个原担保合同的,原担保合同应统统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否则,再担保合同应按规则交纳增值税。此外,自2016年5月1日起,社会团体收取的会费,免征增值税。通知下发前已征的增值税,可抵减以后月份应交纳的增值税,或办理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