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发布《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停业
税暂行条例〉和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
税暂行条例〉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日前,国务院法制办、
财政部和国度
税务总局担任人就《决议》有关舛误答复了记者的发问。
问: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停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
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背景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停业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停业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增值税暂行条例)是国务院1993年制定的。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2012年启动停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2016年5月1日整个推开。
营改增是推进供应侧构造性革新的严重举措,是近年来我国施行的减税范围最大的革新措施,也是本届政府推进财税体制革新的重头戏,关于推进构建兼并简约税制和消弭反复征税、有效减轻企业和群众担负,拉长产业链条,扩展税基,落实创新驱动开展战略,促进新动能生长和产业晋级,带动增加就业,起到了一举多得的重要效能,既为当前经济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也为今后持续开展添加了强劲动力。
整个推开营改增试点后,原来实行停业税的效劳业范畴已兼并征收增值税,本质上整个取消了施行60多年的停业税,停业税暂行条例理论已中止执行。为依法肯定和稳固营改增试点成果,进一步安定各方面预期,国务院决议废止停业税暂行条例,同时对增值税暂行条例作相应修正。
问:对增值税暂行条例详细作了哪些重要修正?
答:重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将实行营改增的征税人,即销售效劳、没有形资产、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明白规则为增值税的征税人。这样修正后,增值税征税人的范围是: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效劳、没有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同时,对增值税暂行条例关于销售额、应征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小范围征税人等条款中触及征税范围的表述相应作了调整。
二是在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则的税率中相应增加销售效劳、没有形资产、不动产的税率,并根据已施行的简并增值税税率革新将销售或者进口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图书、饲料等货物的税率由13%调整为11%。
三是对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作了相应调整。
四是为保证增值税暂行条例与营改增有关规则以及今后出台的革新措施相衔接,规则征税人交纳增值税的有关事项,国务院或者国务院
财政、
税务主管部门经国务院同意另有规则的,按照其规则。
问:《决议》施行后,现行的有关营改增的过渡性政策能否还继续执行?
答:此次修正增值税暂行条例,目的是为了将营改增试点重要成果法定化,没有增加新的政策措施。《决议》施行后,现行的有关营改增的过渡性政策继续执行。
问:增值税暂行条例修正后,能否还要制定增值税法?
答:按照落实税收法定准绳的恳求,现行有关税收的暂行条例都要逐渐上升为法律。在修订后的增值税暂行条例施行过程中,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完善各项政策措施,总稳固践经历,根据革新进程,积极研讨起草增值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