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将消费税立法提上日程

作者:英子  来源:本站  发表时间:2017-11-16 10:39:39   浏览:
      记者得悉,财政部14日发布的《关于消费制度立法国际对比研讨咨询意向公告》称,盼望延聘咨询机构,就消费制度立法国际对比研讨内容展开研讨,提出我国消费税法和消费税法施行条例的立法建议,以及消费税在我国税收制度中的定位和效能等建议。
  党的十九大提出“深化税收制度革新,健全中央税体系”“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开展、保证善治”。财政部条法司有关担任人指出,消费税制度立法国际对比研讨是中国财税法律体系建立项目的重要组成局部。为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的制定,需求整个、深化地抵消费税制度立法停止国际对比研讨。特别是鉴于消费品活动性强、消费活动存在区域性强的特性,国际上重要兴旺国度和典型开展中国度消费税的征收环节、收入归属等制度对我们的消费税法律制度的完善和革新具有自创意义。
  据引见,消费税制度立法国际对比研讨任务的重要目的是:研讨世界重要兴旺国度以及其他具有代表性的国度和地域消费税法律制度的根本情况,包括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征收环节、税率、财政位置及收入归属,以及当今世界沿革、开展趋向、在整体税收制度中的位置等方面。
  “别离上述研讨,根据我国税收制度等方面的理论情况,提出我国消费税法和消费税法施行条例的立法建议,以及消费税在我国税收制度中的定位和效能等建议。”有关担任人说。
  据记者理解,我国现行消费税是从1994年开征的,配合增值税表现对局部消费品实行差异税收政策,起到对消费和消费的特殊调理效能。此后,消费税的革新尚处于零散、缓慢的推进中。从2015年,电池和涂料被归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到2016年,对普通化装品免征消费税,以及130万元以上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消费税逐渐扩围、局部推进,但不断没有整体推进,仍存在征收范围偏窄、税率构造不合理、征税环节单一等舛误。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税收系主任朱为群指出,我国的消费税类税种众多,反复征税现象对比明显,奈何厘清不同消费税税种的功用边境,构建合理的消费税体系,应该成为消费税革新的重要方向。消费税的革新必需遵守“税收法定”准绳,特别是触及税率的调整,必需按照《立法法》的规则,按照法定程序“依法革新”。
  分析人士以为,营改增后,有必要继续推进消费税革新,将朴素性消费行为归入消费税征税范围,树立增值税与消费税的完好衔接。消费税将向着扩围、调理税率构造、调整征收环节的方向革新。
  《公告》称,我国消费税立法建议初稿托付不迟于2018年6月30日;最终报告消费税制度立法国际对比研讨托付不迟于201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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