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财政部、国度
税务总局日前印发《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
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白自今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金融机构小额贷款获得的利息收入免征
增值税政策范围由农户扩展到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
9月2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采取减税、定向降准等五项举措,鼓励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
除了免征
增值税政策范围扩展以外,享用免税的贷款额度也由单户10万元扩展至100万元。通知明白,小额贷款是指单户授信小于100万元(含本数)的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贷款;没有授信额度的,是指单户贷款合同金额且贷款余额在1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
通知强调,金融机构应将相关免税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单独核算契合免税条件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按现行规则向主管
税务机构办理征税申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免征增值税。
通知还提出,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署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此外,为支持小微企业开展,
财政部、
税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持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范围征税人,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