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提出,要加强网络直播账号注册管理和账号分级分类管理,网络直播平台应当每半年向所在地省级网信部门、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存在网络直播营利行为的网络直播发布者个人身份、直播账号、网络昵称、取酬账户、收入类型及营利情况等相关资讯。网络直播平台和网络直播发布者等不得经过造谣、虚假营销宣传、自我打赏等方式吸收流量、炒作热度,诱导消费者打赏和购置商品。
意见恳求,网络直播平台、网络直播效劳机构应依法实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不得转嫁或者逃避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不得筹划、协助网络直播发布者施行逃避税。网络直播发布者创办的企业和个人工作室,应按照国度有关规则设置账簿。各级税务部门要优化税费宣传辅导,促进网络直播平台、网络直播效劳机构、网络直播发布者的税法服从,引导网络直播发布者标准征税、依法享福税收优惠。要依法查处偷逃税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对情节吃紧、性质恶劣、社会反映剧烈的典型案件停止公开曝光。
意见明白,维护网络直播平台、网络直播效劳机构、网络直播发布者依法标准展开消费运营活动的各项合法权益,对依法依规运营、积极承当社会义务556498、诚信征税的,各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评先树优给予鼓舞支持。对存在违法违规营利行为的网络直播发布者,以及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者纵容、协助网络直播发布者展开违法违规营利行为的网络直播平台,依法予以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义务5564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