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法将施行 财税部门明确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

作者:英子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发表时间:2021-9-2 10:48:20   浏览: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网站8月30日消息,财政部、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契税法施行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偏向的公告》,明白继续施行、废止、失效的契税优惠政策。中国证券报记者理解到,当今全国31个省份已按照契税法规则,完成了中央授权事项工作,明白了契税详细适用税率,各地税务部门也在紧锣密鼓为契税法施行做足准备。

     《公告》明白,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富发作土地、房屋权属变卦的,免征契税。城镇职工按规则第一次购置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外国银行分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则改制为外商独资银行(或其分行),改制后的外商独资银行(或其分行)承受原外国银行分行的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除上述政策外,其他继续执行的契税优惠政策按原文件规则执行。

     “总体来看,与现行契税税率相比,全国多数地域在税法施行后坚持税率平移,黑龙江、河南、湖北等8个省略有下调。”国度税务总局财富和行为税司副司长刘宜表示,各地肯定税率与现行税率坚持分歧,表现了税负程度总体不变的立法准绳,而降低现行税率,是为了落实减税降费恳求,实在减轻征税人担负,进一步激起市场主体活力。

       湖北将契税税率由4%下调至3%,此举估计可为全省市场主体每年释放政策红利近40亿元。

“为进一步减轻征税人办税担负,我们按照税法恳求,聚焦办税便利化,完善和优化了征管和效劳内容。”刘宜引见。

       当今,各地税务部门都在紧锣密鼓为契税法施行做足准备。青海省税务系统组织征管一线税务干部停止培训,确保税务干部纯熟控制征管规则。安徽省税务局经过办税效劳厅、税收宣传公告栏等平台,向征税人细致引见新税法与原暂行条例的变化和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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