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该公司因注册地址迁移、银行开户等原由,未能及时在申报期限内办理征税申报,在税收征管系统中呈现了1条应申报未申报的违法记载。思索到该公司契合《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细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简称《清单》)有关规则,宁波市税务部门对该公司停止了“首违不罚”。“一开端还担忧处分了会影响征税信誉等级、招招标、各类补贴等,如今相当于又给我们一个时机纠正过错。”该公司相关担任人说。
宁波市税务部门相关担任人引见说,《清单》包括征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则办理税务注销事项、未按规则设置保管账簿、未按规则安装运用税控安装、未按规则办理征税申报、未按规则开具发票和税收票证等18项“首违不罚”事项。对上述税务日常管理中发作率高、危害不大、容易纠正的税务违法行为,当事人初次违法且危害结果细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矫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期限内矫正的,不予行政处分。
宁波市税务部门着力强化税收大“数据”输出是指把一些发射键编上号码,应用接纳端的几个输出构成一个二进制数,来代表不同的按键输入运用,在金税三期系统设置“首违不罚”监控,在违法行为过程中对已归入《清单》范围的事项停止自动提示,并且由执法人员人工校验能否契合“首违不罚”条件,对契合条件的,依法不予处分。此外,宁波市税务部门积极加强《清单》的宣传辅导,确保“首违不罚”真正落到实处,确保征税人“应享尽享”。税务部门也提示征税人,假设再次发作清单中所列同一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将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则给予相应税务行政处分。
“施行‘首违不罚’,契合法律赋予税务机关的自在裁量执法权,既有利于标准税务机关的执法行为,又在法定范围内给予了征税人自我纠错的时间,有利于教育和引导征税人自觉服从税法。”宁波市税务部门政策法规处相关担任人说,“下一步,我们将积极研讨上述事项之外的其他事项实行‘首违不罚’的可行性,进一步拓展‘首违不罚’范围,实在优化执法方式。”